招商地产发布股改说明书 10送1.6加注资承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08:1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招商地产(资讯 行情 论坛)(000024)今日宣布启动股改程序,根据股改说明书,流通A股股东获得的对价安排为每10股送1.6股,大股东招商局(资讯 行情 论坛)蛇口工业区承诺,以资产注入等方式支持公司发展。至此,招商地产成为央企招商局集团旗下率先进入股改进程的内地上市公司,招商局集团控股的另3家公司分别为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深赤
注资承诺开始兑现 作为股改方案重要内容,蛇口工业区作出4项承诺,包括24个月的禁售期、禁售期满后36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股改前30天招商地产A股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每年向公司提出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40%的现金分红议案,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费用,以及股改实施后,将继续通过注入优质资产等多种方式支持招商地产的发展。 公司今日同时发布的公告显示,蛇口工业区开始兑现注入资产的承诺。大股东将首先注入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实现招商地产全程服务商战略。根据该项议案,招商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15228万元和1692万元收购招商物业90%和10%的股权,收购PE为10倍。 在昨日下午举行的记者见面会上,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宇介绍指出,招商物业管理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近三年经营业绩从800万元增至1600多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6%,是国内经营效益第一及管理规模位居前三位的物业管理公司。招商地产副总经理杨百千告诉记者,招商物业亦是一家市场化运作公司,其一半的管理面积为非集团开发的物业,具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 另据杨百千透露,大股东已制订在股改过程中注入另一项大型优质物业项目的计划。据了解,该项物业位于南京核心位置,注入后预计将大幅度增加招商地产的每股收益。 大股东支持作用明显 蛇口工业区副总经理洪小源昨日在记者见面会上表示,从上市公司的两次更名,可以看出大股东一贯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 招商地产原名深招港,设立之初主要从事深圳蛇口港的管理、经营和开发,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难,1999年之后的三年里,大股东采取措施将地产、供水和供电业务以8-10倍PE水平置入上市公司,逐步剥离港口、石化业务,使得公司取得良好的成长性,第一次更名为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其后大股东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地产业务,并第二次更名为招商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使之形成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为核心,物业租赁、园区供电供水业务并行发展的主营业务架构。 据介绍,对于集团三大核心产业之一的房地产业务,目前招商局集团在蛇口、南油、漳州等地近8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拥有大量土地储备,蛇口工业区已承诺将辖区内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都交给招商地产开发,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是不言而喻的。“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土地招拍挂与协议转让在价格上的差异。”洪小源表示。据统计,蛇口工业区最近3年向招商地产注入土地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包括花园城二期、花园城三期1#和2#地块,兰溪谷一期和二期、泰格公寓等项目,令上市公司获利丰厚。 此次大股东承诺股改后持续注入优质资产,将招商地产的地产价值链各环节得到完整覆盖。“虽然不是对价的一部分,但大股东在继续沿用注资的方式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保证上市公司业绩的增长。”洪小源表示。 不是仅对现有利益进行分割 陈宇认为,此次通过注资进入物业管理领域,有利于公司将产业链向房地产开发下游延伸,进一步整合房地产开发各环节资源优势,使招商地产最终成为为业主提供房屋设计、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全面服务的专业房地产商。他表示,注资不仅强化了招商地产的专业水平和增值服务能力,更加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品牌。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陈宇认为,从表面上看公司股改方案对价安排水平不高,但注资提升了公司价值,方案的含金量其实并不低。另一方面,按除权后股价计算,公司市净率仅为1.55,而且公司还有45万平方米的出租物业,均以账面价值扣除折旧后入账,并没有真实反映公司的价值水平。 正因为看好上市公司前景,蛇口工业区一直希望增持招商地产股份,并在股改前与下属公司达峰国际开始了增持不超过招商地产5%股权的计划。截至2005年12月9日大股东共计增持招商地产流通B股300.070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85%,洪小源亦表示,股改实施后,大股东将重新启动股份增持计划。 陈宇表示,股改是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契机,公司制订股改方案的理念是“把蛋糕做大”,而不是仅对现有利益进行分割。根据现有方案,蛇口工业区A股持股比例将从30.54%下降至25.13%,他认为,“如果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过度稀释,将不利于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