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改为长远发展打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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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8:2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徐玉海 济南报道 山东海龙(000677)今日公告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2.5股。最大非流通股股东潍坊市投资公司特别承诺,股改实施后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第四大非流通股东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股改实施后60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保荐人国信证券有关人士表示,国际市场17家主要的化学纤维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14.58倍,因此山东海龙选取14倍为本次股改后公司的参照市盈率。山东海龙非流通股东为取得所持股票流通权向流通股东安排每10股送2.5股,高于经合理测算的每10股送1.6股,方案充分体现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 值得关注的是,2004年底山东海龙已实现员工持股。本次股改前,公司高管、员工发起设立的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山东海龙29.22%的股权。山东海龙董事长逄奉建表示,股改完成后,公司股价表现、经营绩效与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将对员工起到积极、长效的激励作用,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山东海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粘胶短丝、棉浆粕和帘帆布生产企业。公司拥有国内唯一的、最完备的粘胶纤维中试生产线,其自主研发的保健型纤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高湿模量纤维、阻燃纤维等四个品种填补国内空白。逄奉建表示,山东海龙将按照“横向拓宽产品域、纵向拉长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产品、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在差别化再生纤维素纤维、非织造布、帘帆布、化工等领域谋求更大的发展。到2010年,公司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100亿元,由此跻身于世界同行业先进之列。 山东海龙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12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日为2006年1月16日,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11日至1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