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钢铁产能限4亿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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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王子芳尹涛北京报道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日前发布《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把我国钢的生产能力控制在4亿吨左右,同时,淘汰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5500万吨落后炼钢能力。 《通知》指出,要在今后五年内使钢铁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得到改善,主要产品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执行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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