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入主吉林炭素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8:11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陈健健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今日公布的收购吉林炭素(000928)股权的报告书显示,中钢集团将收购吉林炭素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炭素的股权,以控股吉林炭素,促进其发展,进而实现对吉炭集团的重组。
公告显示,12月1日,吉林炭素实际控制人吉林省国资委与中钢集团公司签订了有关协议,中钢集团拟通过收购吉林炭素控股股东吉炭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3.09%的股本,实现对吉炭集团的重组。当日,吉炭集团和中钢集团签署了有关协议,中钢集团拟以41074.23万元受让吉炭集团持有的吉林炭素53.09%的股本。本次转让后吉炭集团将不再持有吉林炭素股份,中钢集团将成为吉林炭素新的控股股东。 作为重组计划的一部分,41074.23万元的股份转让价款由中钢集团支付至吉林炭素指定的银行帐户,以清偿吉林炭素集团对吉林炭素的债务。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8月31日,吉炭集团占用吉林炭素资金累计5.6亿元。12月1日,吉炭集团与吉林炭素签订了《债务偿还协议》,吉炭集团将以股权转让所得约4.1亿元、吉林省国资委承诺将划转至吉炭集团的吉林新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权益转让所得约7000万元、以及吉林省国资委另行支付的现金8000万元,共计5.6亿元,偿还吉炭集团占用公司的欠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