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要求 结合“两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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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8:0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龚小磊广州报道 广东证监局近日联合深交所举办了上市公司高管学习贯彻《证券法》、《公司法》培训班。广东证监局有关领导对辖区内上市公司把学习两法和提高公司质量与推动股改相结合提出了具体要求。
广东证监局副局长冯玉华指出,当前广东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表现为龙头支柱企业少、整体业绩大幅滑坡、机制体制改革步伐偏慢、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等。为全面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广东证监局将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一是组织各方深入学习贯彻国发34号文件精神,在年内组织开展对公司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急机制、危机上市公司托管机制以及违规上市公司责任人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限期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四是抓紧制订上市公司治理运作指引、内控制度指引和高管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五是进一步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改进和加强上市公司监管。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冯玉华说,目前辖区上市公司股改工作进展顺利,股改进度位于全国前列。但越到后面,股改工作的难度会越大。为此,她希望尚未完成股改的公司要协调处理好涉及股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积极参与股改方案设计,充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广东证监局副局长周贵华对辖区“两法”学习也提出了要求。他说,各公司学习贯彻“两法”要实行责任制,实现机构、人员、时间“三落实”,并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