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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监局将严惩券商财务信息失真责任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8:02 中国证券报

  记者 徐晏 深圳报道

  如果深圳证券公司再出现财务信息失真情况,深圳证监局将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深圳证监局局长助理熊国森在8日召开的2005年度证券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会议上强调
,按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方案,深圳辖区证券公司要在规定期限内全部转入常规经营和监管状态。证券公司在200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绝对不允许出现不配合审计的情况,会计师也不允许出现违规行为。熊国森表示,无论证券公司想持续经营或增资扩股或重组,都必须以财务信息真实为前提。

  2004年,深圳证监局把监管机关对

证券公司的直接检查改为通过对
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活动进行监管的间接监管与摸底核查相结合,2005年度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将继续采取这一方式,对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事前督导、同步跟踪监管,对年报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事后检查和问责追究。

  深圳证监局机构一处处长刘桂芳指出了证券公司在年报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会计师的审计要求不配合,限制审计范围;不交底,继续隐瞒违法违规业务;不按规定计提损失准备和在报表中反映公司真实状况;影响甚至购买审计意见等。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对证券公司业务及具体操作流程较为生疏、审计程序未切入重点;审计力量不足,IT审计人员严重匮乏;审计计划与审计程序执行脱节,账外事项关注不够;审计报告意见欠允当或存在疏漏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深圳证监局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200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审计力量的配置,把握审计重点,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同时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职业规范,保障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意见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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