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域法院裁定毛玉萍三项罪名成立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08:18 中国证券报 | |||||||||
香港区域法院7日上午裁定,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串谋造市、行骗中银及防碍司法公正共三项控罪罪名成立。 案中毛玉萍的一名助手及一名经纪人,分别被判串谋造市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案情显示,2002年7月至2003年4月期间,毛玉萍等人涉嫌利用多人,通过43个户口交叉买卖上海地产的股票,涉及金额达20亿港元。
据悉,香港廉政公署在2003年采取行动,将上述各人拘捕。由于判词太长,法官8日上午继续宣读判词。法官相信,首被告毛玉萍参与了有关违法活动。(辛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