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市公司高管培训“两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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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8:12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靳军成都报道 由四川省证监局、深交所和上证所联合组织的《公司法》、《证券法》培训班日前在成都举行,四川63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标志着四川“两法”学习活动进入高潮阶段。
在培训班开幕式上,四川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完善后的“两法”对监管部门、上市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辖区上市公司“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走良性发展的道路。 《公司法》修订与审议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叶林教授就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公司治理机构、公司章程、股东诉讼等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做了深入分析。深交所法律部的吴晨先生从修订后的《证券法》在放松管制、鼓励创新、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等特色入手,对上市公司发行及保荐制度、预披露制度等修改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参加培训的四川上市公司高管们表示,本次培训恰逢其时,在明年1月1日“两法”正式实施前,上市公司深入学习和理解“两法”,在实践中对规范公司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