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六部委将联合严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昨日,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及各级部门不断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并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产权转让中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将重点监察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

  《通知》要求重点监察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李采)

  (紫/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