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将联合严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及各级部门不断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并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产权转让中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将重点监察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 《通知》要求重点监察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李采)
(紫/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