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将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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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 11:19 中国证券报 | |||||||||
国务院国资委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已起草完毕,正在征求部分G股公司和相关部门意见。在证监会的相关规范意见出台后,应能很快出台。 点评:从11月15日到22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征求意见;本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也由国资委起草完毕。无论是基本精神还是具体条款,二者都极其相近,只是在个别方面,如期权价格确定的基准日上稍有不同,在征求意
严格地说,管理层激励与股改的目的、作用、意义、涉及对象均有很大不同,将股权激励作为推进股改的手段显然又是一次“现实主义”的选择,当然,股权分置改革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提供了某些更成熟的条件。 评价股权激励的效果,要看它激励出公司管理层什么样的行为来。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奋斗,还是作假账、操纵股价谋取不正当私利。安然、世通的前车之鉴表明,要实现正向激励目标殊为不易。这对中国股市的规范运行和监管水平均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