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副总称中小板将建立小额融资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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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7:5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李宇 深圳报道 深交所将根据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推进再融资制度改革,在中小企业板建立小额融资机制,简化小额融资的审批程序和缩短审核周期。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昨日在第四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
据介绍,该所将通过对小额融资提供便利,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再融资,促使中小企业用好募集资金,减少拼凑项目、大量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业绩增长不匹配等现象。他同时还透露,在全流通条件下,中小板将针对全流通后的大股东股份出售问题,设计科学合理的股份禁售制度及监管对策,规范大股东的套现行为。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该所正在制定《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并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正式发布。 周明还对中小板制度创新五个方面提出了基本思路。在上市准入方面将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并优先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在监管制度方面,将加大信息披露的广度、频度和深度,制定上市公司综合诚信状况的评价机制;在优胜劣汰机制方面,将研究推动业绩优良、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增发和并购重组等的具体措施,并制定《中小企业板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在交易制度方面将引入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丰富委托方式;在市场监察制度方面,将重点通过完善庄股风险评价体系等制度性建设,防止在中小企业板形成“庄股”现象,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