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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限制权证创设总量 卖出实施T+2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记者 李宇 深圳报道

  深交所今日就权证创设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对可创设权证总量作了限制,还明确规定,T日创设的权证,T+2日才能卖出。

  深交所规定,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内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3亿份
;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上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首次发行量的50%。创设在外的权证与同标的证券的同种权证之和乘以行权比例,不超过无限售条件标的证券的100%。

  深交所也给投资者腾出时间对创设作出反应。通知规定,T日新创设的权证当日即在网上予以公告,T+2日才能卖出。

  通知还规定,创设人应当指定两名专业人员为联络人,授权其负责与深交所和结算公司的联络,代表创设人办理与权证创设相关的业务。不同日期创设的权证按照日期先后排列创设顺序。同日创设的权证,创设数量大的视为先创设,创设数量相同的通过抽签决定创设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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