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集团溢价出让恒泰隆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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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7:5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吕强 11月26日,天香集团(600225)与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所合并持有的北京恒泰隆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计96%的股权,以9900万元的总价,转让给大河之洲。
天香集团除转让了所持恒泰隆兴9.1%股权外,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北京天香胜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天香园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还分别转让了恒泰隆兴20%及66.9%的股权,转让股份共计2112万股,占恒泰隆兴总股本的96%,转让价格为每股4.6875元。 公告显示,截至10月31日,恒泰隆兴100%股权的账面净值2057.83万元,评估价值达9951.85万元。评估增值7894.02万元,主要是恒泰隆兴所拥有的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一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增值,该土地的账面价值2400万元,评估价值为10296.78万元。 由于天香园系代天香集团持有恒泰隆兴70.9%的股权,该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均为天香集团享有,因此天香集团在此次转让中获利颇丰,将获得7837.5万元转让款,收益6165.5万元;而天香胜利也将获得2062.5万元转让款,收益1622.5万元。 2000年11月,天香集团与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签订协议,由天香集团以总价8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关村科技园200亩土地进行开发。2002年1月,天香集团又与多方协议约定由北京天香园全权负责上述200亩土地的开发建设生产等各项工作。 2005年5月20日,恒泰隆兴与北京天香园签订协议,以总价24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200亩土地中60亩土地的开发使用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