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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外币做市商尚有两大悬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7:51 中国证券报

  □记者陈继先上海报道

  有关人民币汇率的一举一动总能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前日,银行间市场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破8.08再次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近期伴随人民币汇率“频频表现”的,是有关外汇市场的新政策出台。至于判断是新政策引发了人民币汇率新变化,还是人民币汇率新变化推动了新政策的加快出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市场需要深入理解政策将给外汇市场带来什
么样的影响。

  11月24日,外管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指引>)及《关于银行间市场推出即期询价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询价交易>),央行在2004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所提出的,适时推出美元做市商制度的任务也得以完成。推出外币做市商的时间表已经拟定,然而,市场依然还有两方面悬念。

  悬念一:谁将拔得头筹

  按照《指引》规定,外币做市商采用核准制,银行的申报资格比较宽松,如上一年度全行在人民币与外币交易规模方面排名在前三十名、代客跨境收支规模排名在前五十名,资本充足率达到8%或者外汇资本金在等值1亿美元(含)以上等条件,能让很多机构具备申报资格。南京商业银行一位外汇交易员说,国内四大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能申请,部分在市场表现踊跃的外资行如花旗、汇丰等外资银行也有资格,一些如北京、深圳等城市商业银行也都有机会,相比外汇远期交易资格的申请,外币做市商的门槛要低一些。尽管门槛低,但外币做市商申请实行的是总量控制,这与外汇远期交易会员管理明显不同。按照《指引》中的排名要求,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机构全部申请并获得批准,银行间市场外币做市商数量最高也不会超过30家。这显然方便外管局总体控制。一位银行外汇交易员就对记者说,我们尽管满足条件,但由于目前在人手、管理上准备并不充分,因此现在还没有提交申请的打算。

  “对于监管层而言,出于风险控制、确保运行成功的目的,也不会见着申报的银行就批准”,一位外汇市场分析人士说。

  据业内人士分析,外管局确定首批外币做市商,大致应该有三方面的考量:一是外币特别是美元的吞吐能力,就是说不仅要有一定数量的外币资产,也要有一定的本币资产;二是外币经营管理规范,相关制度完善,经验丰富,在业内有一定口碑;其三,中外资银行之间的平衡。

  因此中资银行方面,四大行以及少数股份制银行入选机会相当大;外资行方面,外汇交易中心2002年在人民币兑欧元、人民币兑港币上分别引进的荷兰银行和蒙特利尔银行两家机构,拥有人民币对外币的做市商试点经验,希望较大;另外,5月份成功成为外币买卖做市商的汇丰、花旗等其他五家外资银行,入选机会也比较大。

  悬念二:外币做市商的积极性如何提高

  在外汇市场推出做市商的起步阶段,机构出于支持外汇市场改革而参与其中固然可嘉,但要提高做市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需要有现实的利益刺激。

  按照《指引》规定,外币做市商的权利有:(一)适度扩大结售汇综合头寸区间,实行较灵活的头寸管理;(二)享有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外汇一级交易商的资格;(三)具有参与外汇市场新业务试点的优先权。总的来看,享受的是长远利益。

  《指引》中规定的义务主要是,在银行间即期竞价和询价外汇市场上,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连续提供人民币对主要交易货币(含美元)的买、卖双向价格,并且要求,在即期竞价市场所报价格应是有效的可成交价格,在即期询价市场所报价格是参考价格。也就是说,只要市场上按照某一做市商的价格抛出外币买单或者卖单,该做市商必须无条件接下来。

  这也是国际市场上的普遍做法。在国际市场,做市商充分利用投资者在欧元、美元、日元等外币上的价值判断差异,边买边卖,赚取买卖价差。

  然而,我国的市场环境却明显不同。如果市场对2006年的

人民币升值预期依然强烈,并且形成惊人的一致,而做市商即期
汇率
报价浮动范围又受到限制,大量的美元等外汇将集中到做市商手中。

  业内人士分析说,到时候做市商手中的外汇头寸怎么处理,就是个问题。如果全部由做市商自己解决,肯定会打击其参与积极性。实际上,一些满足条件机构申请积极性不高,顾虑也在这里;而如果像现在一样全部卖给央行,做市商又几乎不承担什么风险就享受了属于做市商的种种利益,也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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