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西尚未收回区国资委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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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8:0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吕强 ST京西(资讯 行情 论坛)(000802)公告,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7月28日至8月12日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10月28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中披露,公司股东门头沟区国资委和北京京西新南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占用公司资金合计1.06亿元。公司表示,已将新南城占用的4000万元收回。
经查,ST京西有大额资金存放在门头沟区国资委的专项帐户下,截至9月2日,公司财务资料显示的帐户余额为6573万元。检查中发现区国资委9月2日的专项帐户余额仅2831.47万元,与公司的账面余额相差3741.53万元。 其中,原北京市潭柘戒台风景区管理处应付公司2419.28万元,现该管理处已撤消,ST京西表示该笔钱款将由区国资委承担,但公司无区国资委的书面还款承诺。 区国资委曾向ST京西借款705.5万元用于偿还北京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另向公司借款626.72万元用于偿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欠款,以上借款均出具了借据,但没有明确借款对象为ST京西,也没有提到还款时间。除上述三笔差额外,另有9.97万元差额为专项帐户的利息收入等。 ST京西表示,公司将积极与区国资委协商,争取用现金偿还或用现有资产抵偿上述全部欠款,在2006年6月30日前解决此项资金占用问题。 另外,200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向新南城公司提供了4000万元的资金,属于“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ST京西及龙泉宾馆与新南城公司之间对此事无书面协议或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此事项没有决议,资金划转时亦无审批手续。ST京西表示,公司已将新南城公司占用的4000万元资金收回。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