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最大限度突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14:35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 |||||||||
突破200份,可上市流通,这是弱小的信托业者对兵临城下的混业经营的自发应对 作者:本刊记者 苏娜/文 11月初的一次会议上,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北国投)总经理王晓龙首次对外披露了“链式信托计划”。
这项计划由多家信托公司联盟发起,采用主信托——子信托形式,每份信托都在200份的范围内,但是总的规模可以成倍扩张,这适合资金需求量大的客户。据悉,北国投设计每期发行规模为5亿-10亿元。 除了对200份铁条的突破之外,该计划还设计引入网上交易、做市商制度、银行质押、劣后受益人等,通过“受益人大会”表决可以延长信托期限。 “这是一次对现有信托领域创新方式的集中演练。”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托业内人士评价说。随着212号文和银行放松信贷的围追堵截,信托业的创新也不断地在深入。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孙飞认为:突破200份,可上市流通,这是中国信托业创新的两个方向。而北国投的“链式信托”计划在两个方面都有了重大突破,这也可能是目前环境下最大限度的突破了。 不仅是多家信托公司的联盟,“链式信托”还联合了5家大型房地产商,信托资金预备投向三个领域: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和成熟物业。因此,业内称这种“链式信托”为准房地产产业基金。 思源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李国平感慨:“面对这样的安排,不知该拍手,还是该叹息——仅是一个200份的限制,为了突破份额限制,做大资金规模,信托公司不惜把自己千挑万选的好项目与他人分享。” 渴望平等待遇 11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号令),使银行个人理财形式的信托业务合法化。2004年这一业务就红极一时,仅光大银行当年就发行了170亿元理财产品。 2号令主要是心理层面的震撼,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王忠民说,目前对我们业务层面影响还不大。银行对这种本质上的信托业务,可承诺保底收益,可不受份额限制,还可以通过四通八达的网络异地发行。而以“代人理财”的信托公司的待遇,却有天壤之别。 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最低认购资金为5万元,而信托公司虽然也可以以此为起点,但是受制于200份的限制,为保障一定的规模,其单笔资金通常在几十万,几百万;银行可以承诺保底收益,一般是同期存款利率,而预期的最高收益率也一般在3%上下徘徊,而信托的预期收益率多在4%以上,高的接近7%,但不是固定收益,二者针对的是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目标人群。 即使同样的资金用途,比如购买国债,信托和银行提供的回报率不同,分别是4%和2.5%,孙飞认为:“信托收益是被逼高的,在目前环境下,信托只能专为高端客户理财,如果不提供诱人回报,难以吸引这些大笔资金。” 但是,一旦200份的限制放开了,信托也会眷顾低端客户,届时银行和信托就要针尖对麦芒了。 他代表协会呼吁监管机构给予信托公司平等待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多的信任信托公司。 替补出局 2004年是信托业的最好时光,121号文以及后来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公司的融资陷入了困境,房地产信托借此着实火了一把。一位信托老总说:“充当银行的替补角色,那时候找我们好项目太多了,分身乏术。” 好时光维持到9月以前,房地产信托占了信托公司业务的60%以上比重。随着212号文9月的施行,如火如荼的房地产信托戛然而止,其中贷款性质的融资几乎销声匿迹,信托处境又回到从前,“银行信贷又放松了,四证齐全的公司现在不愿找我们了”。 2004年年底,银监会发布了《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但到今年年中,讨论渐归平静,《办法》也迟迟没有出台。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条款:总募集资金规模在5亿元以上,单笔投资100万以上的,可以不收200份的限制,但同时对信托公司的资质有要求——过去两年连续盈利且信托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0%以上,并规定募集资金期限不低于3年,必须进行组合投资,不得将资金运用于单个不动产或其经营企业。该条款被信托业界寄望以做大房地产信托的规模,而如今已经时过境迁。 一些信托业者对当前的报备制度颇有微词,认为实质是审批制,实际上完全不受3个月的限制,相关规定形同虚设,在具体审批时不断增加条件,一事一议,执法随意性很大。 对此,王忠民认为监管者是在有意放慢节奏,控制总规模,等年底银监会给各家信托公司的评级结果出来,再确定“谁吃药,谁吃肉”。 目前,信托公司还未接到报送评级材料的通知。 创新方向 王忠民指出,当前信托产品在信用关系上有缺陷,不是一个可以持续的产品。信托产品被看做是固定收益存款,信托到期时,投资者只接受现金,不接受抵押品,而监管部门也这样看,于是处理原则和《信托法》精神背道而驰,最终由信托公司承担全部风险。基金还允许低于净值,为什么信托业要包赚不赔? 反思信托公司过去孤注一掷的操作,这位行业协会会长指出,在信托制度成熟的国家,信托的风险主要是道德风险,比如挪用资金、不履行尽职义务。中国的信用风险要可怕得多,信托公司也应该小心谨慎,把规模控制在可以自救的范围内。 孙飞认为,当前信托公司面临两个升级的要求:一是从被动融资转变为主动理财,即发展基金型信托理财模式,消除原有的信用风险,还原信托的本来面目;二是盈利模式从佣金收入转向投资收益。 “突破200份,实现上市流通,这是信托产品创新的两个方向。如果不能突破200份限制,中国的信托业永远只能是一年几百亿的规模,小打小闹。” 孙飞说。 目前信托公司的创新业都是围绕着两条主线进行的。 开放式信托就是借鉴基金的操作模式所做的制度安排。比如近日苏州信托发行的产品,每月安排两个开放日,即每月15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信托公司计算信托单位净值并在公司网站和营业大厅电子公告板上进行公布,投资者据此认购和赎回等。 与这些自发的创新相比,监管层也一直考虑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及其他形式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透露,相关研究已历时两年。 孙飞最乐观的预期是,2006年在立法层面取得突破,2007-2008年诞生国内第一只REIT。 出路 到去年末,中国信托公司固定资产770.7亿元,负债291.4亿元,所有者权益479.3亿元;管理各类信托资产2102亿元;营业收入45.8亿元,其中自营收入24.7亿元;利润8.7亿元。相比工行一家,2004年的经营利润就达747亿元。 混业经营下,信托牌照价值几何?信托公司的出路何在?孙飞认为,在混业经营的美国,美国北方信托公司的规模也可与商业银行并驾齐驱,中国信托业的出路在于集团化、国际化。比如金融控股模式,仔细研究会发现,每一家大的信托公司其背后都有银行、证券、基金的影子,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比如重庆国投旗下有西南证券、重庆商业银行、易方达基金等。 “我们不害怕与银行竞争,市场很大,谁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银行与信托将来是配合关系。”王忠民说。比如,银行不能直接投资于产业,而打通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产业正是信托的天然强项,银行在资金出口要借重信托;另外正在酝酿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也离不开信托的参与,需要借信托实现风险隔离。 这种合作已初步展开。一种形式是由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并适时向投资人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起监管作用;一种形式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购买银行的信贷资产,到期这批资产由银行或者信托公司赎回。这种形式本质上是银行通过信托公司为企业提供贷款,既有利于银行改善其资产负债表,同时也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益尝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