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表示 规范央企行使控股股东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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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8:01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郭凤琳北京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可以规范行使中央企业对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在神华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上,李荣融说,国务院国资委将维护董事会依法享有各项职权,并根据有关规定,把出资人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董事会行使。 他说,神华集团董事会要做好考核、薪酬和选聘经理人员三项工作:从明年起,由董事会主要是外部董事负责对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酬,从明年起,由神华集团董事会主要是外部董事依照国资委的指导意见,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酬;选聘经理人员,这仅在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职务名称表的范围内试行。他还表示,至于国资委已出台并实施的对中央企业进行考核的具体办法,仅在没有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中央企业中执行。 神华集团董事会由9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共5位,超过董事会人员的半数,其中4位外部董事已到位,分别为中国电信集团原总经理周德强、武钢集团原总经理刘本仁、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谢松林、德意志银行亚洲区总裁张红力,另外一名外部董事稍后到位,将从境外大型公司的资深董事、高管人员中挑选。非外部董事4人,分别是神华集团董事长陈必亭,总经理张喜武,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徐祖发,职工董事舒歌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