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团疫苗无强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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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15: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李金祥近日表示,辽宁黑山地区销售禽流感假疫苗案中的肇事假疫苗,即金宇集团(600201)所属内蒙古生物药品厂违法销售的相关中试产品,已排除带强毒的可能性,其主要问题是疫苗生产没有经过合法审批。 据金宇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假疫苗事件中,肇事假疫苗的销售收入不足公司全资企业内蒙古生物药品厂销售收入的3‰。
据了解,目前尚未有何时复产的任何说法,公司仍在整改中。 (钟正)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