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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股份公布股改方案 每10股送2.8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8:10 中国证券报

海欣股份公布股改方案每10股送2.8股

  记者 孔维纯 上海报道

  海欣股份(600851)今日公告了股改方案。公司境内非流通股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境外法人股东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所持有股份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流通B股手续。股改相关费用由境内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担。

  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共有5家,分别是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上海玩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总公司和上海华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外非流通股股东香港申海有限公司、香港裕礼发展有限公司不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转为B股流通股股份。

  5家境内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不同的限售承诺。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上海玩具进出口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总公司、上海华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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