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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整肃券商自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17:22 南方都市报

  明确规定,清理期间不规范账户准卖不准买

  本报讯 (记者卢荣 实习生程满红)证监会日前转发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要求券商在自查摸底基础上将全部自营账户明细报备,明确不规范账户的清理时限和计划,存在违规自营问题的要在合规的前提下压缩自营规模,并在每月10日前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通知》指出,证监会将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改进与完善证券自营业务情况及自营业务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违规将受到严惩。

  多数市场人士指出,《指引》的及时推出对股市来说是个长期利好,但违规账户“只准卖出,不准买入”的规定将极大地影响券商的入市资金,短线对大盘存在负面影响。

  检查结果很不乐观

  证监会在昨日的通知中指出,近年来,券商自营业务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使用不规范账户进行自营、超比例持仓、持股集中或涉嫌操纵市场等,这些都成为券商风险的主要爆发点。

  事实上,包括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在内的管理层也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因而在今年4月初就在行业内部全面展开了证券公司的自查摸底工作,并在《关于推动证券公司自查整改、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5]37号)等文件中针对自营业务的监管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证监会负责人也指出,证监会检查的结果很不乐观。截至目前,大部分证券公司正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部分公司还在积极探索改革完善证券自营业务机制,但也有少数公司仍然存在不按要求报备账户、整改不力、继续违规增大持仓规模等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从推动证券公司改革证券自营机制、防范自营业务风险的角度,在充分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

  《指引》出来之后受到了市场的普遍赞同。某创新类券商主管主营业务的经理对记者表示,该指引把券商自营业务的流程做了更严谨、更科学、更透明的规定,对于券商来说无疑是一个消除隐患的好机会,正所谓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

  违规账户准卖不准买

  证监会在转发《指引》的有关通知中表示,各证券公司应按照《指引》要求,建立并完善自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与机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得将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混合操作;不得以他人名义开立自营账户;不得使用非自营席位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超比例持仓或操纵市场。各证券公司应按要求将全部自营账户明细(含不规范账户)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对不规范账户要制定有明确时限和具体责任人、按月份细化落实的清理计划。清理期间,不规范账户只能卖出证券,不能买进,并要逐步注销。

  对于“只准卖出,不准买入”这点目前市场的意见也非常不一致。有投资人士向本报指出,证监会的这个命令对于目前不断下跌的行情是雪上加霜,因为它将极大地限制券商的入市资金。但同时有广东某券商董事长对记者指出,加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监管不会给市场带来很大的影响,因为经过几次大的整顿,券商的自营业务量本身已经很小,再加上违规操作的量就更小,因而他们的减仓对市场构不成大的压力。

  另外通知还要求,存在超比例持仓、持股集中或涉嫌操纵市场、将证券资产托管在其他证券公司等问题的证券公司,要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计划,在合规的前提下压缩自营规模,并在每月10日前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 核心提示

  ○建立健全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门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

  ○自营业务的管理和操作由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部门专职负责,非自营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自营业务。自营业务中涉及自营规模、风险限额、资产配置、业务授权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应经过集体决策并采取书面形式,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建立健全自营账户的审核和稽核制度,严禁出借自营账户、使用非自营席位变相自营、账外自营;禁止以个人名义从自营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自营账户中提取现金

  ○完善可投资证券品种的投资论证机制,建立证券池制度,自营业务部门只能在确定的自营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内,从证券池内选择证券进行投资

  ○建立健全自营业务运作止盈止损机制,止盈止损的决策、执行与实效评估应当符合规定的程序并进行书面记录。

  ○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建立自营业务的逐日盯市制度,健全自营业务风险敞口和公司整体损益情况的联动分析与监控机制,完善风险监控量化指标体系。

  ○提高自营业务运作的透明度。证券自营交易系统、监控系统应当设置必要的开放功能或数据接口,以便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和检查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情况。

  - 市场聚焦

  统计显示:对价修改比例提高

  本报讯 前天出现了一个修改股改对价的“密集期”,18家公司披露将调整对价方案。在这18家公司中,有17家是第九批股改公司,占第九批20家公司的85%,是

股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以来,修改对价公司比例最高的一批。而此前的八批中,修改对价的公司通常占到六七成,最高的约占81%,最低的不到50%。 

  调高幅度增大

  根据天相投资的测算,截至前天,第七批除了至今未出股改方案的大冶特钢外,17家公司的简单算术平均对价为10送3.42股,流通股加权平均对价为10送3.16股;第八批20家公司简单算术平均对价为10送2.76股,流通股加权平均对价为10送2.57股,第九批20家公司简单算术平均对价为10送3.19股,流通股加权平均对价为10送3.2股。与第四、五、六批的平均对价水平呈现下降趋势相比,第七批公司的平均对价水平较高,第九批居中,第八批则较低。 

  截至前天,在第九批20家公司中,除保定天鹅、国阳新能尚未披露方案调整情况外,有16家公司直接调高了送股比例,采取“送股+派现”的天津港维持10送1.85股的送股比例不变,但提高了派现水平,从原来的7.2元上调到8.12元。此外,推出10送4股改对价的凯乐科技宣布通过与股东沟通和协商,原方案维持不变。在第八批20家公司中,北海国发尚未披露方案调整情况,深国商等7家公司方案维持不变,有12家公司提高了送股比例,其中,深振业取消了认沽权利,将原来10送1.2股的对价调整为10送2。在第七批18家公司中,大冶特钢至今未公布股改方案,唐钢股份等4家公司方案维持不变,深圳机场等9家公司提高了送股比例;深纺织取消了认股权利,将原来10送2.5股的对价上调到10送4股;采取缩股的广州浪奇加大了缩股幅度,将非流通股股东单向缩股比例从原来的每1股缩为0.61股改为每1股缩为0.58股;采取转增的华立控股提高了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的数量,从原来的10转增5提高到10转增6;凤竹纺织则完全改变了对价形式,将原来的缩股修改为送股+派现,对价水平为10送2.5股派1.5元。 

  第四批送股比例最高

  在目前已推出的股改方案中,“送股”方式仍然大行其道,因此,修改对价的公司绝大多数是调高了送股比例,只是上调幅度有所不同。据统计,截至前天,股改全面铺开以来已修改对价的九批公司加上试点阶段的两批公司,在这共计11批公司中,平均送股比例最高的是第四批,达到10送3.44股,最低的是第八批,为10送2.74股;送股比例平均上调幅度最大的是第七批,达到15.2%,最低的是试点第一批,为4.15%。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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