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力推交易制度和产品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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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3:33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 王泓) 深交所副总经理宋丽萍23日在北京地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两法”培训班上表示,“两法”的修订为交易制度和产品创新提供了空间。 宋丽萍说,新法删除了交易所必须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规定,允许实现现货以外的交易方式,删除了有关T+0的禁止性规定,也为融资融券业务预留了政策空间。交易所将积
宋丽萍表示,新法首次明确了交易所作为自律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了交易所审核、决定股票(债券)上市、暂停、终止上市的权力。为此,交易所将在章程、规则上作相应修改,考虑设立证券上市审核与复核机构,而调整之后的上市委员会将对暂停、终止上市等条件作进一步修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