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的天方夜谭 是否可委托券商发行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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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2:5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蒋飞 发自深圳 疯狂的权证博傻游戏,把流通量有限的三只权证炒得天翻地覆。尽管以香港市场的经验,权证投机者最后的输率可能是九成九,但是符合资质的券商却稳坐钓鱼台——在权证热炒行情之下,创设股本权证将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创新类券商寥寥,然而觊觎这笔买卖的却大有人在。
1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有关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通知的当天,颜林(化名)几乎联系了自己所有在创新类券商任职的朋友。颜林有私募基金背景,他急切想了解的,是机构或者个人如果持有武钢股票,可否将股票委托给有资质的券商创设认购权证。“他们(指颜林了解的私募基金)持有武钢是在公司完成股改之前,那时不知道交易所会放开创设权证,但是现在他们感到这是一大机会。” 在颜林看来,券商或许也需要和有货在手的机构合作。“创设认购的股本权证需要有全额的标的证券作为履约担保。但是一些券商可能既无货在手,自身的资金流动性也不佳。这个时候,借点股票来发权证至少是可以考虑的一个选择。”颜林说,“另一方面,为了创设认购权证而临时在市场上买进,势必抬高股价,增加成本。即使找到有货的机构做对敲,对方也有可能借机要价。” 另外,大盘蓝筹股的重仓持有者公募基金们由于契约限制,不可能擅自违背持有人意愿借股票给券商,颜林认为这一点也是私募基金们与有创设资格的券商合作的筹码。最后,修订后的新《证券法》被认为给券商融资融券留了口子,甚至给承认私募基金埋下了伏笔。这些都让颜林越发觉得自己的设想顺理成章。 然而一圈电话打下来,结果却给颜林的热情泼了冷水。一位在创新类券商参与创设权证工作的研究员明确地告诉他,交易所要求券商为创设权证而打进登记结算公司履约专用账户的标的证券,必须来自券商的自营账户。而监管层近年来对券商的严厉监管,重中之重就是要求券商将自营账户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严格地分账户管理。 “他告诉我,如果券商把托管在自己营业部的股票和自营股票混在一起,拿去作为创设权证的履约担保,即使是客户自愿委托,也是犯了大忌讳。创新类券商的资格都是来之不易,谁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冒险呢?”颜林略带无奈地说。除此之外,由于这种模式类似于过去导致券商严重亏损的委托理财,券商的道德风险也可能给向券商提供股票的机构或个人带来损失。 那么交易所有可能放开分账户创设权证吗?这一问题成了颜林的一线希望。“如果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设的履约担保账户也能够按照分账户管理,不就解决了风险问题吗?只要发出去的权证有全额的标的证券作为担保,至于股票的实际所有人是谁并不重要。”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颜林的看法是天方夜谭。“券商创设权证需要锁定资金或股票,这也是一种风险和成本。如果符合资质的券商可以接受委托,将别人托管的证券用作发行权证,实际上未尝不可借此开发一种新的理财产品。”深圳某券商研究所所长表示,“这样一来,券商只是提供一个通道,在自己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创造了新的盈利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