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国有股无偿划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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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8:2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张莲娜 广州浪奇(000523)今日发布了有关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11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函告,获悉国务院国资委于11月1日批复同意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广州浪奇135,163,8
11月21日,广州市国资委和轻工工贸签订了有关股份划转协议书。本次股权划转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告提示,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方可完成过户手续。 广州浪奇董事会认为,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轻工工贸将成为控股股东。轻工工贸是广州市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将在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持续的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