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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要约收购达到生效条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8:09 中国证券报

辽河油田要约收购达到生效条件

  □记者牛洪军 北京报道

  辽河油田(000817)今日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截至11月22日,经确认的辽河油田股东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数共计35,314,709股,超过3,500万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所要求的预受要约水平。

  资料显示,辽河油田总股本为110,000万股,其中流通股为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8.18%。由于预受要约的股份数已达35,314,709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21%,从而流通股所占比例低于15%,达到退市水平。

  公告称,如前述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至本次要约期限届满时未被撤回,本次要约收购将在要约期满时生效,公司将根据《公司法》158条规定而终止

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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