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10送3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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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8:3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孔维纯 上海报道 耀皮玻璃(600819)今日公告股改说明书。除公募法人股外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以送股方式向A股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可获3股;公募法人股股东不需安排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公司4家非流通股股东还特别承诺,其各自持有的耀皮玻璃除公募法人股外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作出特别限售承诺的非流通股股东有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耀华玻璃(资讯 行情 论坛)厂、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其中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是公司的实质第一大股东。这4家非流通股股东就违约责任还承诺,若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收益将全部归耀皮玻璃所有;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时,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不参与特别承诺。 此外,公司有公募法人股848.0438万股,占总股本的1.16%,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不需安排对价,也不获得对价,股改方案实施后,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即可上市交易。 公司B股股东(持有耀皮玻璃非流通股股份的皮尔金顿除外)不参与本次股改,股改相关费用亦由提出股改动议的A股非流通股股东承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