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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宏峰10送2.8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8:38 中国证券报

内蒙宏峰10送2.8股

  记者 王泓 北京报道

  内蒙宏峰(资讯 行情 论坛)(000594)今日公告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8股。由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最后手续,因此,个别对价支付方存在不确定性。

  2004年5月,公司第二、三大股东林西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宏峰集团,分别与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二股东分别拟将所持有15.03%和7.77%的股权以每股2.274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已获国资委批准,但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林西县经贸委、宏峰集团和国恒实业承诺,如果上述股权过户手续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之前完成,国恒实业依据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对价;如果上述股权过户手续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之后完成,则由林西县经贸委和宏峰集团分别依据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之一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为减轻上市公司负担,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将承担包括财务顾问费、保荐费、律师费、沟通推介费等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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