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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股改将全面完成 创新路径三大猜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8:33 中国证券报

  记者 李宇 深圳报道

  中小板即将整体进入G时代。带着创新使命出生的中小板,以切实行动为自己开辟出新的创新舞台,随后哪些精彩即将上演?翘首以盼的市场人士对此作出种种猜测。

  创新前三步如何走

  全流通中小板已经具有推出诸多创新的条件。谁将在创新中先行一步?这无疑是市场各方迫切关心的问题。

  G字号的中小板指数被认为将抢得创新头筹。深交所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推出中小板指数的条件已经成熟,因为50家公司已经基本变成G股,同时推出新指数也不存在任何政策上的障碍。实际上,指数独立是中小板区别于主板的重要标志之一。该板设立之初,就初步拟定在上市股票达到50只左右的时候推出指数。今年6月7日,中小板上市股票正式达到50只,不过由于股改刚刚启动,市场预期尚不稳定,该指数一直未能露面。目前股改即将大功告成,作为当前唯一的独立G板块,市场也迫切需要一个全面反映中小板市场表现的指数。市场人士由此预计,这一指数推出的脚步已经临近。

  不过市场人士认为,当前最为迫切的还有针对全流通发行的创新。

证监会目前尚未就中小板率先新老划断的问题作出明确表态。不过市场人士认为,这一可能性仍然存在,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迫切需要:其一是因为主板基本完成股改还需要一段时间,而大量企业急需资本市场恢复融资功能;其二是股改之后,市场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全流通条件下的新股发行还缺乏经验,中小板规模尚小,可以在减少市场冲击的情况为主板新股发行积累经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新老划断的形式也可以是多样化的,在具体的实施上也可以采取分步走”。此后九月初证监会有关人士也指出,中小板将率先完成
股权分置
改革,实行“新老划断”。倘若如此,中小板针对新老划断的制度创新也可能随之出台。

  当前较快推出创新的还可能是市价委托制度。目前,深交所已经内部向会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市价委托业务的技术准备。这种方式在日波动率大、日换手率高、以及流通盘小时等情况下,相对于目前采用的限价委托方式更为适用,因此也特别适合全流通中小板的交易需要。

  全流通几多挑战

  对于因全流通而导致的创新需求,市场人士也予以充分关注。

  挑战首先来自于监管方面。专家指出,在全流通条件下,整个市场的运行机制,包括公司治理、大股东的行为方式等,都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特别是控制权的争夺,都可能变得更加突出。这对深交所提出的将中小板打造成为诚信之板的目标提出了挑战。对此,深交所也早已积极应对。该所总经理助理、发审监管部总监马东浩表示,“深交所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市场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一些变化和新问题,从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到监管理念和监管思路,都会有一些新的调整”。

  另一个较为迫切的挑战则来自于全流通发行。专家指出,全流通发行后新股发行价格是否会下降,下降的幅度是多少?是否会出现一定比例的新股发行失败情况?新股上市期间,其价格是否会大幅度的波动,是否需要稳定机制?由于发行前的股份可以流通,股权的稳定性是否下降,是否需要锁定机制等。针对上述问题,监管机构需要制订相应的措施。

  专家同时指出,这些创新措施可能包括提高新股发行上市的审核效率、降低发行上市的成本;引入“绿鞋”制度,建立回拨机制,避免大量的发行失败情况的出现等等。此外,由于新股可能跌破发行价,认购新股不再是稳赚的投资,也可以考虑取消市值配售发行,恢复资金申购发行。针对新股上市期间价格可能的大幅度波动、股权稳定性下降的情况,中小板也可以在完善稳定机制和锁定机制等方面展开探索。

  六大环节能否全线突破

  深交所负责人在谈到中小板未来发展时曾指出,将根据市场需求对发行条件、上市标准、股份流通、交易模式、公司监管、市场监察、退市制度等方面推进创新。目前股份流通问题已经解决,市场人士认为,其他六个环节则成为下一步创新的重点,同时产品创新也将被提上日程。

  从发行条件和上市标准来看,“两法”修改降低了发行上市门槛的法律限制,这为中小板发行上市制度的创新打开了空间。深交所有关人士指出,进入G时代的中小板可能会降低发行上市门槛,同时为科技型企业开辟直接融资的绿色通道。如对上市规模和业绩的要求都可能随着两部法律的修改而有所变化,连续三年盈利的硬性规定、上市改制需要的时间等也可能作出相应调整;此外,还可能会缩短企业高管层持股的禁售期,对初始进入的创业投资的禁售期也可能会作出相应调整。

  从交易模式和市场监管来看,市场人士认为,创新可能围绕中小板公司股本规模较小、波动较大的特点展开,以提高市场流动性、稳定性、透明性和有效性。除了筹备之中的市价委托制度以外,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引入报价驱动与报单驱动相结合的混合交易机制等,都可能成为创新的选择。

  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专家认为,今后的创新主要还是围绕信息披露的广度和频度展开,更加严格股价敏感信息的披露管理,自愿性信息披露也可能探索。在退市制度方面,市场人士也建议,应当在退市标准和退市方式上作出有别于主板的制度安排。

  此外,针对产品创新,市场人士猜测,今后中小板将不会局限于股权类产品,可能会考虑推进公司债券市场建设,并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逐步开发金融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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