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股份内讧诉讼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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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8:1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朱宇 旭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353)公告,公司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公司第三大股东成都劢达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公司股权转让中未能尽职一案,由于原、被告主体均不适格,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公告称,起诉案所涉及的广东新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三家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23.55%股权事项,由成都劢达事公司作为该案原告的主体资格并不妥当,而旭光股份8名董事和3名监事的涉诉行为,系旭光股份召开董事会时履行其应尽职责,决议虽由董事会作出,但应视为系旭光股份的行为,不宜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监事的个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成都劢达事公司提出该起诉讼的时候,正值新的科技和京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争夺受让上述转让股权的关键时刻。分析人士指出,成都劢达事公司提起此次诉讼,意在阻挠新的科技入主旭光股份。 如今股权争夺已经落幕,新的科技成功击退京博公司,并于10月17日完成受让股权过户,成为旭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作为当时股权争夺大战插曲的该次诉讼,也以被驳回收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