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颁布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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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9: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专电 (记者 王卫平 吴琼) 中国银监会18日颁布了《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细则》分五章共40条,主要内容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关于货币经纪公司机构、人员市场准入方面的具体监管要求;二是关于金融监管方面的规定。
据介绍,《细则》是对此前出台的《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细化和补充,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执行《试点办法》,增强《试点办法》的可操作性。 货币经纪公司的设立,是中国金融组织体系的又一次创新,作为新一类服务于金融市场的专业化金融机构,对改善市场服务水平、提高市场运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 据银监会介绍,按照《试点办法》和《细则》规定的市场准入程序,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第一批货币经纪公司将会出现在市场上,填补中国金融机构的一项空白,为完善中国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银监会已于近日正式批准筹建全国首家合资货币经纪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