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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佣金价格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7:0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四川证券期货业协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再次重申辖区佣金自律规定》及《会员单位违反自律公约和自律规则的处罚实施意见》,对辖区内券商营业部收取的佣金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会员单位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两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我省证券业佣金收取标准为:场内交易不低于2.8‰;场外交易(包括银券
通)不低于1.8‰;取消“年费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降佣,不得采用现金返佣、赠送实物或礼券、提供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吸引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四川

证券期货业协会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券商营业部,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协会同时下发了对广发证券成都新光路营业部和银河证券同仁路营业部的处罚意见:因违反协会相关规定,以上两营业部将受到包括媒体公开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记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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