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1家寿险公司合签消费新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8:05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曹海菁 北京报道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北京保险行业寿险营销员警示信息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由协会所属21家寿险会员公司共同制定,并承诺遵守执行。《规定》明确了26种被纳入警示信息的违规行为和相应调查审核程序,适用于与协会寿险会员公司的签约寿险营销员。
警示信息分为“黄牌”和“红牌”两种。对于被登录黄牌警示信息的寿险营销员,各会员公司将慎重聘用或签约,重点监督、跟踪记载其业务行为。如再发现有不良业务行为时,由协会秘书处启动审查程序转入红牌警示信息,被登录红牌警示信息的寿险营销员,会员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如有公司违反规定聘用了“红牌营销员”,该公司将受到行业处罚。警示信息保留期为五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