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立规杜绝股改大股东的空头支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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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7: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成都日报 为规范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事项,深交所日前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指引》在充分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现状的同时,作出了许多创新,如对存在履约风险的承诺事项,承诺人应当提供可靠的履约担保;如对重组式股改的情形,承诺人对上市公司重组后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时,应作出安排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
《指引》规定,对于承诺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承诺、违反《指引》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四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另外,深交所将承诺人不守信、不履行承诺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开。该条款强调了处罚措施,监管措施和社会舆论措施并重,给予违规者重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