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争取期限内完成股改 重点推动大市值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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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4:25 深圳商报 | |||||||||
深圳商报 市股改领导小组落实国务院股改座谈会精神并提出要求 争取我市股改在规定期限完成
昨天下午,市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学习和传达11月10召开的全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我市下一阶段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市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思平,市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陈应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决定,取得了我市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各上市公司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股权分置改革对国家和深圳市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争取我市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在规定期限完成。 会议要求,要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充分体现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创新股改方案,以股改为契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市、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带头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会议要求,我市下一阶段股权分置改革要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市国资委要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全国135户重点上市公司中市、区属10家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市金融办、深圳证监局要负责协调39家中央驻深重点上市公司中的8家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市贸工局、深圳证监局要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对于条件成熟的上市公司,要尽快完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适时推出;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上市公司,要认真研究股权分置改革的可行途径,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改革。要继续研究存在特殊困难的上市公司如红筹股、B股、H股及ST类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问题,努力找出对策思路。 市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辖区内30多家上市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