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措施保证股改顺利进行 严查买卖投票权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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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16:12 新闻晚报 | |||||||||
中国证监会16日召集各证券经营机构在京召开会议,传达日前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并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要研究制度创新,支持股改公司做优做强。对于任何违反投票程序规定、扰乱改革秩序的行为,证监会将予以严厉查处。 尚福林说,日前由国务院五部委召开的股改工作座谈会,是在股改的关键时期召开
尚福林表示,目前股改已经进入一个关键阶段。要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加快落实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尚福林强调,股改必须与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协调推进。要扎扎实实做好新证券法和公司法的实施准备工作。要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推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拓宽资金入市渠道。 尚福林还对做好下一步股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各基金公司肩负着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使命,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股改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市场和社会的稳定,要通过稳定市场预期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经营机构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查找差距,堵塞制度漏洞,严格遵纪守法,杜绝各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改革秩序。 对于股改相关股东会议中存在的少数投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这次会议进一步重申要加强纪律,严肃管理。各相关机构和当事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严禁买卖投票权和从事其他违反规定的活动。对于任何违反投票程序规定、扰乱改革秩序的行为,证监会将予以严厉查处。 证监会措施一是研究可全流通环境下的交易制度、并购重组、融资条件、衍生产品等制度创新,支持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改善增量资金投资改革后公司股票的投资环境;二是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关于将股票市值纳入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的相关规定;三是推动制定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办法。 作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