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证券不再重复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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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14:08 每日新报 | |||||||||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发布《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现行协助流通证券司法冻结业务进行了调整,旨在解决目前存在的流通证券重复冻结和冻结争议的问题,更好地协助司法机关相关案件的办理。《通知》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共十二条,规定了协助办理流通证券司法冻结的主体,明确了证券公司、证
《通知》明确,证券公司、登记结算公司同日分别接到不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冻结同一被执行标的的,证券公司接到的冻结要求顺序在先。证券公司同日接到不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冻结同一被执行标的的,或者登记结算公司同日接到不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冻结同一被执行标的的,先送达者顺序在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