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流通证券不再重复冻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14:08 每日新报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发布《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现行协助流通证券司法冻结业务进行了调整,旨在解决目前存在的流通证券重复冻结和冻结争议的问题,更好地协助司法机关相关案件的办理。《通知》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共十二条,规定了协助办理流通证券司法冻结的主体,明确了证券公司、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处理司法冻结的先后顺序,以及协助办理冻结和解冻的相关程序,还特别强调了司法机关直接要求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协助冻结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处理措施。

  《通知》明确,

证券公司、登记结算公司同日分别接到不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冻结同一被执行标的的,证券公司接到的冻结要求顺序在先。证券公司同日接到不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冻结同一被执行标的的,或者登记结算公司同日接到不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冻结同一被执行标的的,先送达者顺序在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