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百与四海香反目 为7.8亩土地上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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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8:1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朱宇 ST济百(600807)与济南四海香股份有限公司本是一对私交甚笃的好邻居、好哥们,如今却为了7年前的一次资产置换对薄公堂。 一个月前,四海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1998年与ST济百签订的房产及地
有趣的是,在当初置换的7.8亩土地上如今已建成“将军广场大厦”,四海香要求归还的原地上建筑物恐怕早已无影无踪。 邻里之交 双方交恶的源头还要从那次资产置换说起。 1998年9月8日,ST济百与四海香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及《房产及地产买卖协议》,四海香以坐落在济南市泉城路268号的7.8亩土地一宗,置换ST济百名下坐落在济南市泉城路264号的总面积4968平方米的建筑物一座。经评估,双方确认7.8亩土地的价值为2691万元。置换的土地和建筑物仅仅相隔4个门牌号,显然双方对参与置换的资产价值心知肚明。 2003年10月,ST济百将置换得来的济南市泉城路268号的7.8亩土地转让给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在该宗土地上开发建设了“将军广场大厦项目”。近日,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开始销售,其营业楼部分出租给济南伊势丹百货有限公司。该百货公司已于近日正式营业。 谁知就在开张大吉之时,ST济百突然于10月25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得知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四海香公司已将ST济百告上法庭,请求解除与ST济百签订的《房产及地产买卖协议》,要求ST济百返还济南市泉城路268号的7.8亩的土地使用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费400万元。 兄弟反目 该案原定11月15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ST济百正在积极准备应诉。四海香公司又于近日向法院提交了《追加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请求解除与ST济百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书》及与其相关的协议,要求ST济百返还济南市泉城路268号的7.8亩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原地上建筑物,并赔偿其违约金2691万元。原定于11月15日的开庭审理时间相应推迟。 ST济百也不示弱。该公司今日公告称,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令四海香公司立即支付所欠该公司各类款项共计2034.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765.8万元。 从公告公布的双方资金往来情况看,ST济百多年来曾数次为四海香提供资金支持,双方关系并不一般。自1997年12月至1999年4月,ST济百先后代四海香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加上直接借给四海香公司的借款共计1855.5万元;2000年12月,ST济百为四海香公司所属济南市经贸总公司代付银行借款及其相关利息145.9万元;另外,四海香公司还因其他用途两次向ST济百借款共计33万元。以上四海香公司对ST济百的欠款共计2034.4万元,利息765.8万元。 拆迁不利引事端 双方之所以反目成仇,还要追溯到四海香公司的另一处房产的开发建设。 今年7月6日,ST济百公告称,收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济南市历下区拆迁办公室因与四海香公司存在拆迁委托纠纷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涉及ST济百与四海香公司的上述资产置换相关协议。 1995年,四海香公司就位于济南市泉城路一座综合楼的开发建设项目委托济南市历下区拆迁办公室办理拆迁事宜,双方与1995年8月1日签订了《拆迁委托书》。除被拆迁人仍未回迁安置和部分过渡安置补偿费未发放外,其他拆迁事宜已办理完毕。 后因部分被拆迁人员回迁安置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济南市历下区拆迁办公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ST济百与四海香公司1998年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书》及《房产及地产买卖协议》无效。 如今,当初置换的土地上已经建成“将军广场大厦”,并已与著名的百货零售业巨头伊势丹旗下的济南伊势丹百货有限公司达成租赁协议,盈利指日可待,而原地上建筑物恐怕早已踪影全无,ST济百却要面临归还土地使用权、恢复旧貌和高达2691万元的诉讼。一旦判决成立,势必对ST济百产生重大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