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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明确规定含五大亮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7: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成都日报 记者孙强

  昨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共分七章五十六条,初步搭建起对上市公司高管层中长期绩效激励的框架,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资本市场基石迈出了重要一步。不难发现,市场对股权激励一直比较关注的几点,《意见》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只有G股才可能实行

  解读:股改是当前资本市场中最大的政治任务,所有优惠政策都会向它倾斜,当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也不会例外。

  点评:处于股改阶段,《意见》无疑给上市公司高管们有了加紧实施股改的利益驱动。但股改毕竟有结束之日,而股权激励一旦开闸,就不会随股改结束而结束。因此,股权激励政策着眼点不但是眼前,更要考虑长远。

  三类公司、三种人员不得实施股权激励

  解读:除了管理层认为不能实施的,及离职离岗的高管不在其列外,凡违法违规的公司和个人都得不到股权激励机制的照顾。

  点评:激励机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促优汰劣,从微观的角度来讲,对公司高管个人或群体实施股权激励,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产经营上,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每个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体质量也就得到提高。

  限定激励标的的来源

  解读:给高管们股权激励的标的来源,只能有四种方式:1、公开发行新股时预留股份;2、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3、回购公司股份;4、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点评:这是在前几年许多公司搞的各种股权激励方法上总结得出的,这四个来源简单明了,既利于管理层监管又利于股民们监督,不给动歪脑筋的人以空子可钻。

  激励计划总量的控制

  解读:股权激励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其中个人获授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点评:这也是对前几年许多公司搞MBO等总结后得出来的经验:一、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可预防个人财富急速膨胀,从而避免引起内部职工、中小股东心理不平衡,乃至加重社会的仇富心态。

  期权行权日的确定

  解读:高管获得的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或向市场出售;只能在其离职一年之后才可转让或出售。

  点评:这一规定,实际上是防止高管们在职时不顾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短期利益而大肆消耗公司资源,导致最终人走了而公司也垮了的现象发生。本报记者孙强

  后市影响

  股权激励难激大浪花

  昨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政策露面,并未给股市带来什么惊喜,也未在G股中激起浪花——大盘是冲高回落,最终上指下跌1.14点、以1087点收盘;而G股也是绿肥红瘦,龙虎榜中毫无G股身影。

  短期而言,《意见》对股改有直接的积极刺激作用,然而对整个股市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直接利好。就中长期来看,《意见》确实有一种通过给上市公司高管以股权激励、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然而要具体实施,仍然存在着许多障碍。首先,缺少法律保障。无论是《公司法》或是《证券法》,股权激励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其次,缺少财政、税收等制度上的配套。再次,社会观念对此仍有不同的看法。最后,已实施MBO、或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其中长期表现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团莫属。

  当初TCL集团老总李东生对TCL实施大规模整合,既实现了TCL集团整体上市,更重要的是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实现了他个人财富急剧增长。但TCL集团整体上市之后,表现却是江河日下,股价从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现在最低的1.72元,让不少股民深套其中。这种现象,又怎能不使投资者闻之而色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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