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登破解股票冻结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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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0:47 东方早报 | |||||||||
昨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发布《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证券公司与中证登之间必须建立冻结数据的传送机制。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和交易全部实行无纸化,流通证券除了由中证登进行权属登记外,还需要指定或托管到券商席位上才可以进行交易。因此,司法机关既可以要
近年来司法机关要求冻结流通证券的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证券公司和中证登因沟通不畅而造成重复冻结、冻结无效的情况屡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和中证登之间建立协助司法机关办理流通证券冻结、解冻的数据交换机制,证券公司和中证登应当各自妥善保存其协助执行所涉及的司法文书原件,并对所办理事项的真实、准确以及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任何一方因操作失误或冻结、解冻数据发送错误或延误而造成重复冻结、冻结无效的,由造成问题的一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通知》定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中证登公司对此的解释是,《通知》的实施有赖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数据传输系统的建立,这既涉及到中证登技术系统的改造,也需要证券公司进行一定的技术调整。由于技术改造和联网测试需要一定的时间,经测算大致需要3个月。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高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