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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证券咨询公司的入会短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5: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问:我是天津的股民,在股市中已经赔了10万元。今年3月,当地某咨询公司采用下午6点发短信,内容为会员买入××股票,明日早盘涨停后卖出。即使不涨停也能准确发出明日最高价位。4月发短信内容变为:以50000元为炒作资金,会员一组买入××股票,二组买入××股票,预计明日涨停买出。一月下来,一组市值升为150000,二组升为14.9万元。今年五一期间,我打电话去询问,业务员说入会有优惠,交5000元即可。我问是那种天天涨停的吗,她说是。结果我成为会员后还亏损,我找他们投诉,对方说5000元不是涨停的,金尊会
员才是涨停的,还要交14000元。因此,我又交了14000元,但是还没有收获,我再找他们,他们说绝地反击,决胜涨停会员,才是真正涨停的,需要我还交12000元,交完后还是没收获。我找他们退,对方想方设法不断拖延。至此,我才彻底明白该公司就是一个骗子公司。我被骗去这么多钱,现在该怎么办?

  志愿团专家:鉴于你所说的咨询公司存在种种不规范行为,你可以向当地证券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如果不行,你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最近有个福州的投资咨询公司向我推荐一个未上市公司陕西中科航天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我在网上也查了该公司的情况。该公司是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也有,我打电话到福州工商局查也是有这个公司。但是我还是拿不准,所以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股权转让合不合法?中科航天未上市股权在什么地方转让才是合法的?中介机构可以转让吗?

  志愿团专家:仅依据你陈述的这些信息,无法判断该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合法,但不合法的可能性较大。《公司法》第144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对外投资除了考虑合法性还需要考虑投资风险,建议你了解更多的有关该公司的信息、以及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报道后,再做决定。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目前尚无明确的合法的交易地点和方式。新《公司法》(2006年1月1日实施)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除证券交易所外,还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

  问:某公司自推出股改方案后,股价一路下跌。刚刚过了股改方案投票权登记日,还没到G股就跌了这么多,流通股股东是不是只有赔钱了。这样的方案能算是好方案吗?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否由大股东来维护

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并做出增持承诺?

  志愿团专家: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设置了分类表决制度和网络投票制度,流通股股东可依据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

  上周值班嘉宾简介:

  娄爱东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专长公司法、
证券法
、外商投资法和国际公法。擅长外商投资谈判、经济纠纷诉讼、仲裁代理。现为全国律协指定信誉主承销商律师考评小组成员。

  作者:娄爱东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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