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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须正视三大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6:23 中国证券报

  □湖北  广文

  上市公司质量是股市的生命线。也正因如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问题也就受到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如何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证监会的《意见》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思路甚至一些具体的办法。在此基础上,笔者以为还有三大问题是必须予以正视的。

  第一,要严把新股上市的质量关。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不仅仅是要提高业已上市公司的质量,对于那些新上市公司以及准备新股发行上市的公司,管理层同样应严把质量关。如果我们只重视老上市公司的质量,而对于新发行股票公司的质量不予重视,而任凭一些垃圾公司源源不断地混到市场中来,那么,这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就只是一句空话。而在这个问题上特别值得提醒的是,不久前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证券法》里,新股发行上市的门槛是降低了的。不仅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降为“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而且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也降低了,将原来的“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等条款修改成了“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因此,面对新股发行上市门槛的降低,作为管理层来说,在审核新股发行上市之时就更应该对新股的质量从严把关了。

  第二,对大股东占款清欠应以现金回笼为主。因为现金清偿,不仅大股东还清了欠款,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还收到了一笔现金收入,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而对于某些大股东推崇的“以股抵债”的方式,还是应慎重使用为好。因为它不仅不能给上市公司的发展以资金上的支持,甚至还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如电广传媒公司的“以股抵债”事例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三,要慎言“退市”。按照目前退市的做法,把所有的损失都推给投资者来扛,以至每一家公司的退市都会给投资者带来惨重的损失。因此,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在上市公司退市并不能给投资者以应有的补偿或赔偿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退市应十分慎重。特别是在退市途径的选择上,建议以换股退市为主,用新上市公司

股票替换应退市公司股票,以减少或避免投资者因股票退市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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