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大股东代垫问题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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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8:2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孔维纯 上海报道 锦江酒店(资讯 行情 论坛)(600754)今日公告了股改方案,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票对价。由于多家非流通股股东在支付对价上具有不确定性,大股东酒店集团将先行代为垫付。与之前一些含B股股改公司一样,锦江酒店股改方案中也未提到B股,股改相关费用全部由非流通股股东酒店集团承担。此外,大股东酒店集团提出,在锦江
酒店集团在股改时收购11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所持6115.20万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10.1372%。若收购于股改实施前完成,则酒店集团向锦江酒店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这些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若未能完成,则由酒店集团对这部分对价先行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对是否参加股改未明确表示意见,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表示不同意参加对价支付,上述股东共持有1850.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69%。酒店集团同意对上述部分对价先行垫付。 此外,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轮胎橡胶(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其中浦东商业建设对是否参加股改未明确表示意见,爱建信托不同意参与对价支付,轮胎橡胶参与对价支付。浦东商业建设、爱建信托应支付的对价由酒店集团先行垫付。如在股改方案实施前,轮胎橡胶持有的股份不能解除质押,其应支付的对价也由酒店集团先行代为垫付。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酒店集团的同意,并由锦江酒店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和股改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均表示,酒店集团为部分募集法人股股东垫付对价,是为了保证锦江酒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并兼顾了锦江酒店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处理办法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可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