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西昌电力连带责任减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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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8:13 中国证券报 | |||||||||
西昌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505)公告,由于公司为大股东朝华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000688)提供的担保行为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无效,公司最终只需承担一半的 连带清偿责任。 2003年11月,西昌电力、重庆朝华晶化石公司为朝华集团1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法院认为,《公司法》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有禁止性规定。朝华集团是两家担保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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