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ST美雅 大股东变更被喊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15:24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吕 东

  日前,备受市场关注的ST美雅大股东股权转让之事再起波澜,ST美雅已接大股东通知,其本次转让协议需必须通过省政府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这也标志着ST美雅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欲低价转让股权之路遭到国资相关部门喊停。

  2005年9月14日,ST美雅发布公告,称大股东广新轻纺已与联鸿化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ST美雅1.17亿股国有股权占总股本的29.68%转让给江门市新会区联鸿化纤有限公司,转让价仅为区区600万元。由于这一价格大大低于两年前广新轻纺受让时的价格因而引起市场的广泛质疑。

  资料显示,广新轻纺于2003年底以1.17亿元的价格,从广东省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受让了ST美雅29.68%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在不到两年后,高达1.2亿元的转让金额就变成仅以600万元的价格低价卖出。尽管目前ST美雅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地步,但巨大的交易差价,仍令市场感到不解。就在同一天,ST美雅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四处位于鹤山城的

房地产,作价4.75亿元。

  原本巨额受让而来的国有股权却被如此之低的价格转让,这一事件受到了广东国资委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在上述转让协议签订两个月后,11月5日ST美雅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通知,通知称:其与江门市新会区联鸿化纤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已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现按有关要求,其本次股份转让必须通过省政府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其拟于近期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在广新控股和联鸿化纤已公告的协议中显示,“上述协议只有在国资部门审批后才生效”。由于广东省国资委要求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这等于在通过交易所转让前,宣布了原有的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据广州产权交易所有关人士透露,在ST美雅的国有股股权转让协议公告后,交易所为了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已经暂缓了鹤山城4块土地的交易。

  而对于这一转让协议叫停的原因,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3号令和《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企业国有产权需要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广新控股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不能被接受。所以,要求广新控股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的渠道。据了解,广新控股已在珠海产权交易所挂牌重新公开征集受让方。

  尽管此次股权转让被相关部门要求重新征集受让方,但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0月28日,协议未生效的时候在ST美雅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联鸿化纤的陈柏森、林锡森、林锡祥、黄秋林等4人已进入ST美雅的董事会。同时,联鸿化纤也已经向ST美雅提供了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和1500万元的原材料。

  根据目前珠海产权交易所的安排,ST美雅股权交易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截止日期为12月7日这意味着其交易过程也至少需要1个多月。而在这短短一个月期间,能否找到与ST美雅存在行业相关性,有完整的资产重组并符合有关股权转让条件的公司,仍是个未知数。一旦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受让方,联鸿化纤通过竞价重新获得股权的可能性机率将会大增。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