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郑煤电下周实施定向回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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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11:18 中国证券报 | |||||||||
文/记者张德斌 G郑煤电(600121)公告称,公司于11月10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的定向回购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近日,公司将正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实施申请。公司同时发布了定向回购报告书。
此次定向回购,是G郑煤电结合股改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而作出的安排。根据G郑煤电此前披露的股改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股改实施完成后,G郑煤电拟定向回购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所持有的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然后依法予以注销。回购总股数不超过20000万股;回购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69%,即不超过股改完成后郑煤集团持有股份的39.07%。G郑煤电将用郑煤集团对公司的部分负债作为定向回购的资金来源,该部分负债共计465056351.33元。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的定向回购价格为2.571元/股,定向回购的总股数为180860000股。根据以上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本次定向回购总金额为464991060元。 10月12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由于公司尚未得到国资委对于本次定向回购的批复,本次定向回购将在得到国资委批复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报告书,并在回购报告书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实施有关定向回购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