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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大事记(4月29日-11月5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7:53 中国证券报

  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正式“破冰”;

  5月10日-14日,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和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相继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成为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5月25日,三一重工发布公告提升对价幅度,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协商机制是平衡两类股东利益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

  6月11日-18日,四家首批试点公司相继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表决,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金牛

能源方案获得通过,而清华同方因参与表决的流通股赞同率不足2/3而被否决,分类表决机制作用显现;

  6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避免股价非理性波动而进行的增持行为作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规定;

  6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提出了指导意见;

  6月20日,42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成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其中包括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等大盘蓝筹。随后,各家公司相继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第二批改革方案中,包括缩股、认股权证、承诺等创新模式,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7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为包括股权分置改革在内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作出了指引;7月25日-8月19日,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陆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家公司方案全部获得通过,标志着市场预期逐渐趋于稳定;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对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股权分置改革的操作程序、方案设计、非流通股出售安排、信息披露以及中介职责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成为全面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9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流程和材料申报等问题作出进一步的细化;

  9月10日和2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国有股股权审批管理等有关事宜作出规定;

  9月12日,40家公司宣布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从此拉开了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进的序幕。此后,每周有约20家公司参与到股权分置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含B股、H股公司以及ST类公司等难点问题相继破题,同时,包括认沽权证、认沽权利、认股权利、现金注资以及重组式对价等创新模式不断涌现;

  11月5日,中国证监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问题进行规范。(曹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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