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000539)解释分红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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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8:16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王成盛 在粤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除承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对价外,还承诺提议并赞成粤电力2005-2007年度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不低于50%。对此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这是符合公司特点并且有充足保障的分红承诺。
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采用分红比例而不是分红绝对额进行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三年内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灵活安排分红资金,避免给上市公司的资金调度带来不利影响。电力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一般较大,如果采用分红绝对额作为承诺条件,无疑将不利于粤电力抓住市场契机,巩固广东区位优势。 据介绍,粤电力目前在建和开发容量是投产容量的2.5倍,后续发展能力较强。粤电力将在电力主业上力争2007年装机规模翻一番,2010年装机规模上千万,成为拥有火电、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的大型集团化电力上市公司,同时拓展电力上下游业务,涉足金融行业,强化资本运作与体制创新,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