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手共建上市公司监管协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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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5: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 武斌 报道:国务院批转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26条)后不到一周,证监会、国资委、银监会、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六个相关部委就已经作出反应,由六部委联合组成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工作小组11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贯彻26条,共建上市公司监管协作机制。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刘东生表示,国资委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中央企业改制上市,使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二是通过体制创新,改善国有控股股东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三是认真解决国有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确保实现2006年底前全部偿还侵占的上市公司资金的目标。国资委还将监督各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股东执行26条,规范国有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凡国有控股股东强迫上市公司接受非公允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税务总局谢缤表示,将部署全国税务机关定期向各地证监局提供上市公司的纳税情况,提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收购人的纳税调查情况,及时通报税务机关查处的上市公司涉税问题;工商总局陈欣欣表示,已着手进行工商信息共享软件系统建设,提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年检中发现的抽逃资金、虚假财务报告等情况;公安部熊开表示,要推动《刑法》修正案的修改,提升证券犯罪的移送查处效力,重点打击证券犯罪行为,协助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及时采取边控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 上市公司是股市的基石,中国股市长期不能摆脱熊市阴影的最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质量较差,26条将政策关注的重点拉回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来。在股改顺利推进,股权分置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以严刑峻法及严厉的执法打击对上市公司权益的侵害行为,将大大提高中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对股市无疑是长期利好。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