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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公司法》修订案三审通过成定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10:36 新文化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了《公司法》、《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与之前两次审议热烈发言的过程相比,三审过程波澜不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两法修订草案已达成广泛共识,认为这两部法律草案经三次审议后基本成熟,建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内容,强调对上市公司退市内容
的安排,发挥股市优胜劣汰的作用,以从整体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成思危说,退市的方式可以有三种:强令摘牌退市、并购退市和回购退市,退市之后,要设立柜台交易,使公众投资者手中的股票可以变现。据《上海证券报》(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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