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 终止2.6亿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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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7:5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吕强 金健米业(600127)今日公告,由于常德市城市管理格局的调整变化,9月1日,公司与常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签署了有关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原转让合同,将原转让合同约定的30年经营权剩余年限的权利返还给常德路桥。
公告称,双方同意按原转让合同转让价款27635万元扣除大桥无形资产摊销款1954万元后的余额25681万元进行结算。常德路桥以承债和现金方式支付20600万元。其中,常德路桥应在12月31日前办好承担金健米业在工商银行德山支行的常德沅水二桥的专项贷款余额的手续,作为返还款的第一笔支付;余下部分款项由常德路桥在12月31日前以现金支付。剩余款项5081万元,双方约定以2003年7月20日常德市政府决定的“以土地等相关资产进行弥补,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失”的方式于12月31日前结算。 另外,为解决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的历史遗留问题,金健米业于10月9日向常德中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大股东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偿还其所欠金健米业有关款项,全部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共19581万元,并向常德中院申请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持有的金健米业股票,计9506万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