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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股改对价岂能投机取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0:31 新文化报

  从全面股改第一批40家上市公司公布的方案看,10送3成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中枢。如此对价水平,很难让流通股股东完全满意。尤其20家中小板公司股改平均送股比例才3.15股,甚至不及主板公司,明显低于市场预期。而一家又一家公司股改方案高票通过,势必使接下来拟实施股改的公司产生方案通过难度不大的印象,而降低了对价水平。

  全面股改第一批40家上市公司的整体对价水平,已经引起一些基金经理的不满。有部
分基金经理表示,除少数公司对价水平尚令人较为满意外,此次40家方案的对价水平整体还是偏低的,还有很大提高的余地。有的基金经理甚至认为,目前大盘不宜过快上涨,晚涨比早涨好,如果大盘上涨过快,股改公司可能还会调低对价水平。至于中小板公司的对价水平,更被一些市场人士称之为“抠门”及“缺乏诚意”。非流通股股东现在需要为股改支付对价,原因之一是他们曾经从流通股股东溢价认股的贡献中获益。高溢价发行、上市不久业绩“变脸”的公司,与其他质优公司支付相似水平的对价肯定不合理。有基金公司提出,如能够在现有对价平均水平基础上再提高0.5股的对价,就比较理想,即中小板平均对价水平为10送4,大企业平均对价水平达到10送3,中等企业对价水平平均达到10送3.5。而现在中小板公司与主板蓝筹股的对价水平倒挂,反倒是主板上市公司的对价水平高。

  其实,非流通股股东制定对价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公司当初的溢价融资、股价形象、业绩趋势等因素。大部分公司都采用10送3,是一种投机取巧的做法。每家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同,对价水平怎么可能一致?

  所以说,股改方案过于顺利地在每家公司通过,对流通股股东未必是好事。流通股股东应与非流通股股东谈判博弈,争取更有利的对价方案。尤其对中小板公司,可以争取相对较高的对价。有媒体称:“如果第二批中小板公司普遍支付高对价,那么其中很多公司的大股东绝对控股地位将受到威胁。”其实,这是一种过度渲染。持股比例下降后换来股份流通有期,几乎是每一家大股东期望的。(张炜)(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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